昨天上午,家住南京雨花台区的居民李女士打来电话称,她女儿在18天前捡到了一个钱包交给了失主,失主本想登门感谢孩子,被她谢绝了。李女士表示,如果失主确实要感谢的话,就请给女儿的学校写一封感谢信。然而事过18天,这封感谢信一直没等到。女儿十分失望,做父母的也感到很为难,只得硬着头皮再三催促,但失主却一再找托词。
李女士说,8月30日下午3点多,女儿小新和舅妈一起,带租客到位于新街口的羊皮巷高层公寓看房子。在上电梯时,女儿看到电梯口有一个黄色的钱包,便捡了起来。“钱包里面有1500多元现金,还有身份证,六七张银行卡。”李女士说,女儿立即打电话给她,并和舅妈一道查看了钱包,女儿又给在外地工作的爸爸打电话,一家人一商量,说是离得最近的是淮海路派出所,在租客看完房子后,小新在舅妈陪同下,一起到派出所,将钱包交给了民警。民警通过警务平台,联系了失主。
“直到晚上6点多,失主来到派出所拿到钱包后,特地给李女士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并称一定要上门表示一下心意。”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就拒绝了,他们一直教育孩子要有良好的品德,从来没想到要什么报酬作为感谢。在对方再三表示要登门感谢后,李女士称,如果他真有此心,就给女儿的学校写一封感谢信,以此表扬鼓励一下女儿的行为,也让孩子有一种自豪感,比起父母单纯的言语说教更有激励效果。失主当时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据介绍,今年12岁的小新,在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上学。而当时她捡到钱包的大厦,监控坏了,谁也没有看到。李女士称,捡到钱包后,孩子心里非常焦急,说失主肯定也很急,要尽快想办法找到失主。“前后只耽误了30多分钟,就送到了派出所。”李女士说,他承诺写封感谢信,自己就高兴地告诉了女儿。然而,事实却让女儿小新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