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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酒店办婚礼 3岁女儿摔下4楼楼梯身亡

时间:2011-09-19 13:58  来源:重庆晚报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

  酒店的栏杆比规定差了几毫米,如果不拿尺子量,肉眼看不出来。可就是这不起眼的几毫米,让徐生记大酒店巫溪店要赔偿17万元。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二中院获悉,该判决已经生效。

  2010年9月22日,本是张明(化名)的大喜日子,却发生了一件十分不幸的事情。当天他在徐生记大酒店巫溪店举行婚礼,他与前妻所生的3岁女儿勤勤(化名)在4楼楼梯间平台玩耍,却忽然发出一声惨叫,人们发现她时,她已经坠落在3楼楼梯上,由于伤势严重,不幸身亡。

  勤勤怎么会摔到3楼的,她是如何摔下来的?悲痛之余,张明企图找到孩子的死因。他与其他人量了酒店的栏杆,意外发现4楼临空防护栏高度为0.97米,栏杆与栏杆间的净距为0.12米。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米。

  也就是说,酒店4楼的防护栏高度比规定高度低8毫米,栏杆与栏杆间的净距比规定的多1毫米。

  张明认为,女儿的死跟酒店栏杆设置有瑕疵有关。他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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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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