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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所用井水管被截断 要恢复需先交“过路费”

时间:2011-09-16 11:28  来源:南方日报

被截断的水管。 闫昆仑 摄

  明明才交了9600元的公共设施建设费,却被停井水。昨日,家住太和镇大源村和荔北街的曹女士向记者报料称,自己所在整栋楼的居民如果不再多交近3000元的水管“过路费”,就会面临无水可用的困境。

  井水管突然被截断

  曹女士告诉记者,14日下午下班时,她发现楼下的地下井水管被人从中截断。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被截断的水管缺口大约有10厘米长。

  “当天晚上,合作社召集我们整栋楼的住户到村里的祠堂开会,要求我们每户按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交纳自来水水管的‘过路费’。”曹女士以自己家举例说,她家有96平方米,所以要交近3000元的“过路费”。“合作社称即使交了‘过路费’以后,自来水的报装和其他相关费用仍需要我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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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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