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人盗用办了贷款,对方还给他留下57笔逾期还款的不良信用记录后。昨日,汉口居民杨先生说,如今,自己做生意却无法贷款。
杨先生介绍,2004年和2007年,他两次向银行贷款,银行均以信用问题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今年6月,因生意周转差钱,杨先生又向银行提出贷款请求,银行再次因信用问题拒绝了他。杨先生很纳闷,便到银行查询。工作人员回复:“他”有房贷在身,贷款还未还完,并且有57笔逾期还款的记录,因此不符合贷款条件。
“此前,我从未办过任何贷款!”杨先生很惊讶。经查,杨先生发现,2002年,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了房贷。杨先生查看贷款档案时发现,自己户口复印件的配偶一栏中,竟填着“叶某”的名字,贷款签名也是叶某,但杨先生的妻子姓高,他本人也不认识这位“叶某”。
杨先生回忆,2002年,他曾把身份证借给一位朋友办劳动合同,3天后朋友归还了身份证,难道这贷款与此有关?他便联系这位朋友。对方承认确有此事,并表示马上将拖欠的贷款一笔还清,帮助他恢复信用度。但这位朋友不愿再露面。
昨日,记者陪同杨先生来到银行。银行负责人告诉杨先生,前天,以杨先生名义办理的房贷余款30余万元已被人一次性还清。
该负责人解释,几年前信贷制度不成熟,办理贷款主要看个人身份证,而当时的老身份证照片比较模糊,所以可能出现杨先生的身份证被人盗用办理贷款的情况。杨先生可以提出异议申请,证明当年的房贷并不是杨先生本人所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