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2012年底前,该省将建成13个市级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70个县级救助管理站,并追究流浪现象严重地区领导责任。
陕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陕西加大了救助服务能力建设,累计投入1.16亿元,改扩建各类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机构63个。然而,受生活贫困、家庭破裂、社区干预缺失、社会保障不足、救助体系不衔接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仍有一些市县未设立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离家流浪现象依然存在。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乃至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比较突出的重大社会问题。
为此,陕西省决定,到2012年年底,该省将建成13个市级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70个县级救助管理站。目前,已完成7个市级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59个县级救助管理站的建设。
同时,陕西将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定期通报各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造成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严重的地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