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晋翼会馆。曾一智 摄 资料图片
2011年8月,晋翼会馆已建设完毕。曾一智 摄 资料图片
改造后的北院后墙增高近一倍,与原院墙差异很大。曾一智 摄 资料图片
2005年12月的晋翼会馆,2009年会馆统一修缮。资料图片
晋翼会馆 《中国文物地图集·北京分册》介绍:山西晋翼会馆(小江胡同30号·清代)山西翼城布商行会会馆,清雍正十一年(1733)建,坐东向西,大门内有南北对称的小型四合院各一,后院正中有一座勾连搭合瓦卷棚顶房屋,供奉神像,两侧各有厢房。
该书原则上收录历次文物调查确定的现存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少量为保护而进行搬迁的古建筑和碑刻等。作为原崇文区第三次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单位,“晋翼会馆”自然收入其中。
按照这本书中的说法,晋翼会馆应为两进院落。
根据文物法规定,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政府文物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因此作为东城区文物普查登记项目的晋翼会馆,按照文物法的规定,属于不可移动文物。
据曾一智介绍,史料记载,晋翼会馆为山西翼城县人士集资购买,到民国年间,其用途已不是布商行会,既为本县在京人士团聚之所,又为本县临时赴京人士持函件免费居住之地。有瓦房32间,灰房12间。解放初期被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