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颜还在殡仪馆没有安葬,家里亲朋好友陪伴我们这么多天,已心力交瘁。我既要为死的想,也要为生的想,所以我在10日晚听从了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的安排,在赔偿45万的协议上签了字。”11日下午,死亡女童的父亲朱昌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11日上午,安庆市宜秀区委宣传部向媒体通报称,8月2日发生的一幼童非正常死亡事故,经当事双方多轮协商,已于8月10日晚达成赔偿协议。通报未提及赔偿金额。
据了解,此前朱昌兴的舅舅代表受害方,在安庆东郊某宾馆进行了多轮谈判,并达成协议。这份赔偿协议具体条款中达成的45万元赔偿金,由涉案人杨某的哥哥出具了3万元的欠条,声明一个月后给付,42万元现款约定11日17时一次性付清,协议方可生效。
昨晚,朱昌兴在拿到42万元赔偿金后告诉记者,尽管拿到赔偿金,签订了谅解协议,政府也允诺给予社会捐助,但失去女儿的伤痛是一辈子的。我现在看到三四岁的孩子,总是想到自己的女儿,我夫妻俩都不知道今后人生的路怎么走。
8月2日,女童朱颜死亡后,安庆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即对幼儿园负责人兼司机杨某和责任老师汪某刑事拘留;8月9日提请逮捕。昨天,记者获悉,案卷仍在检察机关审查中,杨某、汪某尚未正式逮捕。(江淮晨报 艾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