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北京京日总部,厂商正在运货。企业发言人称,骨汤在泰安的关联企业生产。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汤料厂商:原汤无香精
京日总部发言人称原汤在山东生产,味千汤料经过中间商再加工
- “味千拉面‘骨汤门’事件”追踪
“我下午刚从山东泰安回来,有媒体去那边的骨汤加工厂采访,我作为发言人要去。”昨天,记者在北京见到京日总部秘书室室长陈忠,他负责澄清“京日”系企业与味千拉面的关系。
昨日,陈忠表示,味千拉面的问题怎么能扯上“京日”系的相关企业。“我很纳闷,他们用的骨汤不是我们直接供货的,有中间的供货商。”
据上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味千拉面中白汤所用汤料浓缩液主要成分是“猪骨汤精”,生产企业为山东泰安京日丸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的“猪骨汤精”被送往西盖米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经添加调味料、增稠剂、香精等,制成味千拉面汤料浓缩液,再送至上海领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加工后配送到味千拉面上海各店。
陈忠说:“这次味千事件中,我们的汤是浓缩骨汤白汤,没有添加香精香料”。陈忠介绍,京日丸善生产的骨汤,原料均来自大型屠宰场,经过严格检验后粉碎,按照骨头和水1比1的比例进入密封容器高压蒸煮成汤。生产环节不会添加化学添加剂。
据了解,北京京日正山有限公司和山东泰安京日丸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是关联公司,股东都是日本东京国际贸易株式会社。“京日”系在中国有7家关联企业,总部位于北京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