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发贴辱骂他人,或者披露他人真实信息,到底算不算侵犯隐私和名誉权?南宁离异男子黄某,通过网上征婚想寻找另一半。可伴侣没找到,去年5月,却引来了无数骂帖。有人发帖称黄某是个感情骗子,以交友为名,欺骗了多名女子的感情,并引来众多网民围观。
黄某感觉自己无端被骂很冤枉,于是在今年2月写了份“自白书”,说明自己与几名女子之间的纠葛。结果,这份“自白书”也被贴到网上,并且将自己及3名女子的住址、照片、工作单位等真实信息,一同在帖子里曝光。
黄某认为“骂帖”为3名女子联手发布,这就是网络暴力,已经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将3名女子告上法院。而3名女子认为,“自白帖”则是黄某所发,同样侵犯了她们的名誉权,于是反诉黄某。7月28日,这起特殊的名誉侵权纠纷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男子诉称:
前女友恋爱不成反目 发网帖诋毁自己名誉
昨日上午8时30分许,该案在西乡塘区法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由于该案属于网络侵权的新类型纠纷案件,吸引了中央电视台及广西本地众多媒体的关注。黄某亲自出庭应诉,张某、章某、吴某3名女子未能到庭,委托两名律师全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