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4点半,已经快到下班时间,杭州滨江一家公证处大厅来了一对男女,近40岁的样子,穿着都还体面。
公证员小徐接待他们。
男人先开口:“办理房屋抵押、委托公证。”
小徐问:“请问您结婚了吗?”因为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必须问清楚。
“是的。”男人回答,并指指边上那个女人说,“喏,来了。”
按照程序,小徐让他们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房产三证。
男人打开一包东西,是房产三证和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上写着蒋志刚(化名),房产证上也是男人的名字。女人则从自己的拎包里摸出身份证,证件上的名字叫莫丽丽(化名)。
他们说忘了带结婚证和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