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一棵有着50年树龄的雪松,因遮挡了广告牌而惨遭“腰斩”,其元凶——宜昌市创世广告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广告公司)被罚8800元,且同时被城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者23日从宜昌市城管局城监支队获悉,处罚将于近日执行到位。
遭斩雪松位于宜昌市东山大道三野大酒店旁,由于该路段人流量较大,因此也成为广告公司设置户外广告的黄金地段。创世广告公司在此设立了巨幅广告牌,由于雪松生长过于茂盛,挡住了广告牌的视角,20日晚,创世广告公司总经理文某雇人将雪松3米高的树冠砍断。凶手于当晚作案时被抓,并当场供认背后指使者为文某,而文某本人也对雇人砍断雪松的事实供认不讳。
22日,宜昌市城管局城监支队召集绿化工程管理处、支队督查大队研究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创世广告公司将承担2000元的行政处罚,6600元的经济赔偿,且该公司将被宜昌市城管局列入“黑名单”,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在户外广告经营上限制其发展。除了罚款和赔偿,还将对广告牌予以拆除。
据介绍,《湖北省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区内的树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经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违反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对这起不文明行为,行政处罚按标准上限执行。根据《绿化赔偿标准》,被砍断的雪松、被压折的栾树分别参照常绿乔木、落叶乔木赔偿标准,共计应赔付6600元。
此外,为了杜绝砍断雪松的类似事件发生,宜昌市城管局绿化工程管理处在每日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增加了夜班巡逻,同时将上班时间提前到6点半,以保证全天24小时有人执勤。(记者刘良伟 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