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足龙水镇濑溪河市民陶先生在观看宣传板上的标语。通讯员 王海 摄
昨日,网友“醉生梦死”发帖称,在大足县龙水镇大桥桥头有这样一块环保宣传牌,其内容竟然是:“严禁乱丢垃圾,如果不听劝告你不是人养的,如果不听劝告你不尊重你‘母亲’”,落款为“龙水镇人民政府”。网友说宣传环保本无错,但政府这样骂街,未免太那个了。
记者调查发现,龙水镇政府否认该宣传牌是他们所立。并认为宣传牌上的一些尖锐语言,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近期将拆除。
政府雷人宣传牌“骂大街”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大足县龙水镇的濑溪河大桥。该桥已经有几十年历史,濑溪河水从桥下缓缓流过。
在濑溪河大桥的桥头,有一条昌州街,顺着濑溪河岸边延伸。桥头是一个出租车的临停点,不少出租车都排队在这里候客。但很少有出租车司机,发现河岸边的人行道上,有一块宣传牌。
龙水镇的居民陶先生,正好从这里经过。但横亘在人行道上的宣传牌,挡了他的路。“这块广告牌啷个在立哟,把路都挡完了。”
陶先生抬头仔细一看,这是一块标题为“保护大自然,保护母亲河,维护环境卫生”的大型环保宣传牌。有近2米高,2米多宽,下沿距地面1.2米。将整条人行道挡了个严严实实。
“严禁乱丢垃圾,如果不听劝告你不是人养的,如果不听劝告你不尊重你‘母亲’。”陶先生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了一跳。“这是在劝人,还是在骂人哦!”由于落款是“龙水镇人民政府”,陶先生有些啼笑皆非,“政府说话也不能这样嘛,太得罪人了!”
记者看到,这块宣传牌的背景是水面和草地,红色的字迹,非常醒目。由于宣传牌正好面对濑溪河大桥,因此从桥上经过的行人和车辆,很容易看到。
政府很委屈:不是我们干的
在这条人行道上,相同的宣传牌有2块,相距不过50米。同样的大小,同样的背景和字迹,但另一块宣传牌的内容相对“健康”:严禁向河内丢垃圾,违者从重从严处罚;龙水是我家,环境靠大家。就连写有雷人标语的这块宣传牌,其背面的内容也很正常:严禁楼上住户空中抛物,乱丢垃圾,造成后果将受到法律严惩!
记者抬头望了望,离广告牌周围最近住房,都隔了一条街。而且这2块广告牌,都是用水泥将立柱固定在地面的,留下了醒目的水泥包。
由于宣传牌的落款都是“龙水镇人民政府”,记者直接来到了镇政府市政办公室。
市政办书记马大洪非常委屈,“这块牌子,真的不是政府立的。”马大洪说,宣传牌大约是在3周前,突然出现在濑溪河大桥桥头的,不但标语雷人,而且还挡了人行道。
马大洪说,经过调查,该宣传牌很可能是濑溪河大桥附近的住户立的,“但是我们问遍了所有的住户,都没得人承认。”马大洪认为,宣传牌假借政府的名义,可能是为了更有威信。
由于宣传牌的内容涉嫌侮辱人,而且落款又是镇政府,因此马大洪认为此举已经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经研究,将在最近2天予以拆除。
雷人宣传牌效果不明显
记者在宣传牌周围走访发现,没人知道这块宣传牌是什么时候立在这里的,也不知道是何人所立,但不少人都对濑溪河大桥周围的环境卫生充满了愤怒。
附近一住户说,这里经常有人乱扔垃圾,“扔在路边还好,更多的扔到了河里。水才叫脏哟!”为此,附近住户经常进行干涉,但仍然屡禁不止。
记者在桥头看到,除了有污水排进濑溪河外,各种生活垃圾比比皆是。塑料袋都浮在水面上,腐烂的西瓜皮翻着红色的瓜瓤。一股股臭味从河面飘上了,河水的颜色变得有点灰暗。
虽然沿河边的水草上,都或多或少有些垃圾,但桥头两侧最为集中。居民们说,宣传牌上的内容有点出格,但也确实是无奈之举。不过宣传牌立了有近一个月了,效果却并不明显。“还不是有人往里面乱丢。”
市政办书记马大洪说,对于濑溪河里的垃圾,他们也非常头疼,“现在每月组织清理2次。”马大洪说,对于乱扔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他们只能耐心做工作,并尽快在附近建立垃圾坑,杜绝居民乱扔垃圾的行为。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夏天律师认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在我国,政府机关作为民事主体时,也具有法人资格,同样享有名誉权。本起事件中,如果经查明确实是附近的住户假借政府的名义,私自设立了含有侮辱性语言的广告牌,且造成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该政府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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濑溪河龙水段全长约10公里,有10余条支流,涉及10个社区、9个村。共有河岸大型陈旧垃圾堆40余个、总量500吨以上。由于绝大多数陈旧垃圾堆都远离公路,清运和清漂成本非常高,预计需要资金20余万元。
该镇市政办负责人表示,该镇将在10个社区中设置32个流动垃圾清运箱,在9个村中设立15个垃圾坑,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和清运。同时,将把全单位工作人员分作10个工作小组,分派到各村(社区)中开展宣传、监督工作,从源头上截断濑溪河污染。
2010年7月,龙水镇曾经发动机关、社区干部及群众1000余人,对濑溪河龙水段及其支流开展陈旧垃圾清运和全线清漂行动。(首席记者 肖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