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驾车途中撞击中心隔离带驶入对方车道,造成四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他和前妻李女士死亡。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赵先生的继承人赔偿李女士家人损失52万余元;上海某家居公司和保险公司共赔付27万余元。
2009年12月27日,赵先生和前妻李女士驱车办事,两人均未系安全带。当经过浦三路近新浦路时,轿车撞击中心隔离带驶入对方车道,车头与对方行驶的一辆公交车相撞,坐在副驾驶座位的李女士被从车中甩出。此时,一辆家居公司厢式货车从后驶来,撞上轿车,并碾压李女士。公交车在避让时,又与慢速道上行驶的一辆邮政车左侧碰撞,后又撞上了隔离栏。本次事故造成赵先生与李女士死亡、公交车内多名乘客受伤,四辆机动车及隔离带损坏。
交警部门认定,赵先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厢式货车司机、李女士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公交车、邮政车司机不承担事故责任。法院根据事故责任认定酌定对李女士死亡后果的事故责任,由李女士承担20%,赵先生承担56%,家居公司承担24%。(富心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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