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市民去银行存钱,银行工作人员说对方存了2500元,自己粗心错存成25000元,发放了25000元的银行卡,发现错误后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了22500元。而储户却坚称自己就是存了25000元,要求银行将22500元“补上”。警方介入后根据监控录像确定,储户存了2500元。因银行方扣钱在程序上尚需储户签字,该储户认为银行方面存在过失,拒绝签字。目前,警方正在协调此事。
1日上午,一男子来到扬州邮政储蓄银行荷花池支行,向工作人员“讨要”22500元现金,双方商量无果只好报警求助。扬州市汶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这名从江都赶来的男子说,5月6日,他到这家银行存款25000元,银行称操作出现了问题,实际上只存了2500元现金,于是将卡内22500元现金擅自扣除,后查看银行卡确实少了22500元钱,而银行为自己出具的对账单上也是25000元存入,于是到银行讨要被扣走的现金。
警方查看当天监控录像,确认该男子只存了2500元钱。原来,5月6日下午4点50分左右,一名顾客到这家银行柜台前进行交易,先将一张存折内的2000元取出,又从口袋里掏出500元,存入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当天晚上,这家银行对账时,发现22500元现金不知去向,后通过监控录像确认,当天下午4点50分左右交易时因操作失误,将2500元存入款错存成25000元。随后,工作人员按照“冲账”程序,把错误的记录正负抵消,恢复了本来的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