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婚外情,有人开设网站专门为“二奶”维权。郑百春的“二奶维权网”早在2006年6月就已创立,当年曾因明确打出为“二奶”维权的招牌而名声大噪,引起国内外数百家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最近也有人揭露郑百春“假律师”、“假硕士”身份。而网站发展至今却经营惨淡,而且渐渐偏离他创办的初衷。(5月30日《现代快报》)
法律的精神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公平正义。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 “一夫一妻”的合法婚姻制度。而“二奶”出于图财、图利、图色、图名等各种目的,“插足”他人家庭,破坏他人幸福。同时,因二奶介入引发的民事纠纷和大案血案不胜枚举。他们的行为既践踏了《婚姻法》的尊严,也剥夺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法律只会保护正当合法群体的利益。“二奶”作为某个个体当然也有合法权益,从业务的角度上来看,如果律师为其维权也无可厚非。可特地开设网站,大张旗鼓公开为“二奶”这个群体维权的话,势必会给公众传递一种错误讯息和消极暗示,是不是‘二奶’已经合法了?是不是“二奶”可以名正言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