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调解房东最终赔偿5万元
河南打工仔田某和朋友吃消夜喝醉了酒,半夜起床撒尿时迷迷糊糊滑出阳台从四楼坠下。田某最终为治病花了5万多元,同时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田某事后觉得是因为阳台护栏太矮了,自己才掉了下去,便以阳台高度未达国家标准为由把出租屋房东告上了法院,索赔21万元。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查明,该出租屋护栏高度确实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双方经调解,房东最后赔偿田某医疗费5万元。
案情:租客醉酒坠楼索赔21万元
田某今年27岁,他是一名来自河南临颍县的打工仔。打工期间,田某在塘厦镇林村一处出租屋租了一间四楼的房屋,该房屋有一个阳台用于堆放杂物及晾晒衣服。
2010年5月30日,田某和朋友外出吃消夜喝了很多酒,朋友将田某送回出租屋就离开了。当天凌晨时分,田某尿急就近走到阳台上向楼下撒尿。因为当天下了雨,阳台又湿又滑,而且阳台没有安装防护栏。田某回忆称,撒尿时迷迷糊糊就从四楼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