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女婿与女儿闹离婚,岳父去到女婿家老屋放火。记者11日从重庆合川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放火罪判处岳父李国明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10年10月,李国明外出打工的女儿小云因丈夫万贵要与其离婚回到了老家。在家十多天了,女婿一直对小云不理不睬。同年11月2日晚上,李国明见小云被女婿逼得憋屈,便给女婿万贵打电话叫他回家,电话那头却传来女婿不停的谩骂声。
这下李国明被气坏了,李国明带着外孙女来到万贵父亲家,叫亲家把外孙女带走。亲家见李国明领着外孙女在门外撒泼,拒不开门,并叫他们赶快离开。气极了的李国明一手抱着外孙女,一手把亲家屋檐下的包谷梗堆到他家大门,又将隔壁屋檐下的油菜梗抱到亲家后门,然后拿出打火机将包谷梗点燃。周围的邻居眼见着火,都来扑火。气头上的李国明见门口的大火被熄,又将后门的油菜梗点燃,邻居追上去又将此火熄灭。
李国明见此地人多势众烧不起来,便绕到亲家的老房子去,将亲家的老房点燃。十几分钟过去了,大火从老房烧到隔壁邻居家房子,直到民警与村干部赶来,才将大伙扑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国明不满女婿与其女儿闹离婚而故意放火,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银雪 邹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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