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南京首家“有偿招领”公司在营业5个月之后即被警方已涉嫌收赃、销赃、窝赃等罪名予以查封,浙江杭州有偿失物招领企业则显得相对“长寿”,在这个旅游城市已存活了八年。有偿失物招领与传统“拾金不昧”的冲突以及是否涉嫌收赃、销赃、窝赃一直也存在争议。
“有偿”的“雷锋”?
自称“杭州首家失物招领服务机构”的杭州失物招领网在其首页上用红色横幅醒目的标注“雷锋精神”,并附以雷锋的头像。
在雷锋精神的右边,打着大幅的广告,“中国失物招领网联盟发展全国各地成员网站”,下面显著的表明:“物权法支持失物有偿归还,失物招领网在各地迅速抢滩登陆”。
但这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雷锋精神,失主要想取得自己的失物时必须支付一定费用,这成为了失物招领公司的盈利模式。
杭州失物招领网站长拒绝了中新网记者的采访要求,而另一家机构杭州大家寻找服务部负责人洪国才则欣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