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警方4日向媒体通报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彭某在公园中强奸一名年仅11岁的幼女,警方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附近监控录像,最终锁定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彭某,现年32岁,为新余市某国企职工。2月19日下午,彭某在新余市抱石公园闲逛时,发现一个小女孩(11岁,小学生)在抱石公园内独自玩耍,且长相清秀,面容姣好。彭某顿生淫念,将小女孩拉进公园内一片小树林中实施了强奸,作案后逃离现场。受害人的父亲发现女儿被强奸后到警方报案。
新余市渝水区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在提取有关证据的同时,通过调取查看案发现场抱石公园及附近城市监控录像。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彭某,并于3月1日将其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彭某供述,当日在公园内一偏僻处奸淫幼女后随即迅速逃离,心存侥幸,以为没人知晓,没有想到公园内的城市监控录像锁定其罪恶的行径。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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