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将建立案件问责制度,尝试对当事人长期缠访缠诉得不到有效解决、负面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实行问责。昨日,北京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透露了该消息。
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
据介绍,案件问责制度是指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案件、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案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作出处理,防止检察权滥用。
昨日,市检察院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就将主要尝试对当事人长期缠访缠诉得不到有效解决、负面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等实行问责。
同时,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违纪违法问题持“零容忍”态度,着重查处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检规定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利用检察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以及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