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下午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证实,1月11日,发生在该市海口镇石龙坝水电站厂区的一男子持刀劫持一女子事件,警方在30分钟内成功制服犯罪嫌疑人。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11日17时35分,接群众报警,海口镇石龙坝电厂门口一水塘边,发现一男子将一女子按倒在地上,并持一把水果刀骑座在女子身上。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该男子发现民警后,冲着民警大声叫嚣,不准靠近,否则杀了人质并自杀,情绪非常激动。
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民警在其周围70余米外实施警戒,隔离进出现场的通道,并对其进行喊话。在10余分钟的政策攻心后,嫌疑人态度有所软化,同意一名民警上前对话,但嫌疑人对民警仍十分戒备,民警只能在20米以外与其对话,民警先与其拉家常,进而通过送烟送火的形式进一步缓解其紧张情绪,并顺势靠近中心现场。大约30分钟后,民警抓住时机果断出击,成功将嫌疑人制服,解救出被劫持人质。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于承民(男,汉族,25岁,山东济南人)与受害人霍某(女,汉族,34岁,石龙坝电厂职工)于2010年7月通过QQ聊天认识,并在随后交往中确定恋爱关系,于承民想与霍某结婚,但因霍是有夫之妇,一直未答应。当日下午,于承民到石龙坝电厂找霍某,在其的办公室内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在受到单位职工的干涉后,于承民情绪激化,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霍劫持到石龙坝电厂门口青鱼塘。
成功解救人质后,受害人霍已被送往医院进行诊治。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承民被警方拘留,案件情况在进一步深审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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