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博士掌掴高校党委书记
为啥呢?博士妻子遭党委书记性骚扰两年
获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学位、并在浙江大学做博士后研究的刘四新,在2009年春节前痛打了时任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的张仲林。
在这背后,是刘四新无意中发现的一条短信,使他得知了妻子遭遇了“性骚扰”的难言之痛,也揭开张仲林一段“不妥”史。拳脚相向之后,刘四新得到后者16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费”,也“得到”了敲诈勒索的罪名。判决生效后,刘四新及家人不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我哥刘四新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张仲林性骚扰我嫂子达两年之久,理应作出精神损害赔偿。”2010年岁末寒冬,湖北襄阳人刘迎新这样说道。刘四新为何知法犯法?记者经过阅读案卷材料、走访知情者,揭开了一件“密封”的旧闻。
【事件】
刑法学博士:打的就是你
2009年1月22日下午,正值寒假期间,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办公楼里静悄悄的。15时20分,时年59岁的学院党委书记张仲林来到他的办公室里。一个半小时前,女下属、该学院某处副处长小叶(化名)发来短信,说有事找他谈,双方约定15时30分在张仲林的办公室见面。
10分钟后,叩门声响起,进来的不是女下属,而是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张仲林正在错愕之间,来者转身反锁房门,怒气冲冲地走到他面前,一巴掌打在他的右脸上,问:“你知道我是谁吗?”张仲林说:“不知道。”该男子挥掌朝张仲林的左脸打去,被张挡住。“有话好好说,别打人。”张仲林说。
“你骚扰我老婆!”该男子一拳又打在张仲林的脸上,张的眼镜飞了出去,血顺着鼻子流了下来。张仲林说:“我知道了,你是小叶的爱人刘四新。”
刘四新对张仲林一顿拳打脚踢。张跌坐在地上,“交代”了两年来以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多次性骚扰刘妻的事情,其中包括一次利用外出开会之机,对刘妻搂抱等行为。
第二天下午,张仲林取出16万元给刘四新。3天后,即2009年1月25日,张仲林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被刘四新打得耳膜穿孔、眼部受伤,手机被强行拿走,还被敲诈16万元。2009年2月12日,刘四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原因】
女下属隐忍“性骚扰”
刘四新,生于1966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美国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国际法硕士、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做经济学博士后研究。他的妻子小叶比他小两岁,当时在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工作,任某处副处长。
2006年下半年,刘四新到浙江大学搞经济学博士后研究,从此夫妻俩聚少离多。案卷材料反映,刘四新在2008年2月即发现妻子手机上有骚扰短信,且都出自同一手机号码。为了完成浙江大学的博士后研究,也顾及对孩子的影响,他隐忍未发。
一个偶然的机会,刘四新得知这是师范学院时任党委书记张仲林的手机号,不由非常愤怒,但平静下来,他不得不考虑妻子的处境。此后,他难以集中精力做研究,研究课题也受到了影响,只好向浙江大学提出延期半年。
2008年11月,刘四新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完稿,他才和妻子“摊牌”。小叶得知丈夫早有察觉,就把张仲林两年来用手机、电话,甚至手摸等方式对她性骚扰的事情和盘托出,并说:“我是张仲林的部下,怎能得罪他?他快退休了,我忍到他退休就完了。这事要是说出去,对我、对你没什么好呀。”
【焦点】 自力救济还是敲诈勒索
刘四新被刑事拘留后,对殴打张仲林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赔偿医药费,并承担法律责任。但就向张索赔16万元的行为性质,刘四新认为,张仲林性骚扰的事实存在,作为受害人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对刘四新提起公诉。
2009年10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四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刘四新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真相】 “清白”还是性丑闻
公安机关在2009年4月17日第三次询问张仲林时,作为副局级干部的张仲林承认:“我给小叶发过‘我喜欢你、想要你’的短信,还发过什么短信想不起来了。”“在大同开会时,我抱过小叶,还摸过她,但那是她主动、相互的,后被我推开。”
法院判决中,把张仲林这种行为称之为“不妥当行为”。
针对张仲林“两厢情愿、投怀送抱”的说法,小叶反驳说:“如果是我主动,他怎会拒绝?如果是两厢情愿我怎会将全过程告诉我丈夫?”
在本案侦查阶段,张仲林执掌下的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党委两次致函公安机关,要求严查刘四新的伤害、敲诈勒索之责,并把张仲林称为:“‘作风朴实,无任何不良品行和嗜好’的好领导。”据1月5日《法治周末》 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