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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招事业人员要求父母一方在机关单位

时间:2011-01-06 09:24   来源:新京报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事局在近期的一次公开招聘中,报名条件有“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3项,被指是为了照顾“官二代”。鹤城区人事局工作人员否认照顾领导干部子女,称具体规定是“领导定的”。

  招聘人员将享事业编制

  2010年12月22日,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鹤城区公众信息网发布了“2010年乡财所和社区招聘简章”。

  该简章称,经区委、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拟在鹤城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13名,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60名。聘用人员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对于招聘对象的具体要求,该简章则这么规定:招聘对象要求具备鹤城区户口,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中央、省、市属驻鹤单位工作。

  简章中称,由招考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

  昨日,长沙一名读者致电本报记者称,上述报名条件明显是为某些特殊的群体量身打造的,是为照顾当地一些“官二代”。

  人事局称为保障区内就业

  昨日,负责招聘咨询的鹤城区人事局工作人员否认该招聘照顾官员子女。

  该工作人员称,第二条规定“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能报名,就证明该招聘并非专门照顾干部子女的。

  记者问,如果不是为了照顾干部子女,为什么报名条件中第一条和第三条明确对报名应聘者的父母工作单位作出限制?

  该工作人员称,这么做确实是“为了区分一些人”。怀化市下属的中方县,也有很多人的户口在鹤城区,这么明确规定是为了限制中方县的人也报名,解决鹤城区的就业。

  记者查阅简章发现,“优惠政策”中有以下规定: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获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其本人或子女参加考试笔试总成绩加5分。

  优惠条件是否是为照顾干部子女?该工作人员称,这规定有政策依据,但其说不出具体依据哪一政策。该工作人员最后说,“这都是领导定的,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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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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