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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男子持铁锤砸警察撞警车 判处拘役三个月

时间:2010-12-17 1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江西一蛮横男子郭某为揽业务,强迫工厂安排其货车拉货,警方前往调查,该男子竟提起铁锤砸向警察,后驾车狂撞警车,致一派出所巡防员受伤。事后郭某被抓。

  12月16日,此案经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法院审理,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郭某拘役三个月。

  据办案人员介绍,8月17日下午,郭某来到莲花县某水泥厂,要求厂方安排其货车装水泥跑运输,厂方未能答应,郭某便将车横向停放在厂门口的道路上,致使交通堵塞。

  厂方负责人劝阻无效,只好报警,莲花县公安局良坊派出所民警严某等人赶往现场处警。民警找到郭某,要求其将货车开到一旁,让其他车辆通行。郭某将车停到一旁,民警严某口头传唤郭某,要求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郭某见状耍赖,不肯去派出所。民警严某上前拉郭某,郭某提起先后石头和铁锤,要砸向民警,并威胁说谁拉他就砸死谁。

  双方僵持数分钟,民警打电话要求增援,郭某见状立即收起铁锤,爬上货车,迅速发动,开车冲出厂门。货车经过民警严某身边,郭某竟加大油门向其猛冲,大叫“我要压死你”,民警严某避开。郭某又先后两次开车向民警严某撞去,严某均侧身躲开。

  随后,良坊派出所所长张某等人驾驶警车赶到现场,再次要求郭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郭某又加大油门向警车冲去,致使警车撞坏,并造成派出所巡防员胡某受伤。

  撞开警车与民警后,郭某夺路而逃。郭某没逃出多远就落网被抓。

  12月16日,莲花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郭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郭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已在案发后积极赔偿损失,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郭某拘役三个月。(王昊阳 廖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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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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