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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污染地建经适房”存环保违规行为

时间:2010-12-03 15:21   来源:新京报

  

   武汉江岸区召开发布会称,小区未经环保验收即违规投入使用,环保局将全面验收,如不合格将继续整改

  昨日上午,武汉市江岸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污染土地上建起经适房”一事。参会专家称,土壤修复工程全面完成后可保证居住区的环境安全。武汉市环保局称,该小区尚未由环保局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目前就投入使用是违规行为。该局将依法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将继续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1 问题土地未经环评先开工?

  小区开工前曾评估场地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江岸区召集了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土壤污染问题进行说明。

  通报称,长江明珠项目位于武汉市长江化工厂旧址,规划用地110余亩,新建房屋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由15栋房屋组成。

  通报称,该项目分2期计划,分别于2005年2月、2005年10月获得武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城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等部门批准,于2008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不过在上述多个“批准”部门中,唯独没有环保局,也没有环评批复手续的介绍。

  通报称,针对长江明珠小区原址环境保护问题,2007年7月江岸区房地产公司委托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场地污染进行评估,结论为:“仅局部地块存在锑超标,建议采用粘土覆盖的土壤修复方案,其余地块指标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武汉市环保系统相关人士介绍,所谓的“场地环境评估”工作只能算作环评程序中一个元素,并非完成环评手续。事实上,根据通报,直到2008年10月,江岸区房地产公司才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进行环评。

  根据通报,2008年12月,江岸区房地产公司还委托湖北省核工业放射性核素检测实验中心对项目场地放射性再次检测,结论为:“根据放射性环境评价的要求,厂区环境可以用来作为居住建筑用地”。

  对此,上述环保系统人士介绍,化工厂土壤污染多是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一般与放射性环评无关。

编辑: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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