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1月26日晚拍摄的事故现场。新华社记者 刘兆权 摄
新华网南京11月27日电(记者蔡玉高)记者27日从南京市委宣传部获悉,经事故专家组初步分析,26日晚发生的钢箱梁侧翻事故系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造成,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6日20时30分左右,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纬八路—绕城公路)四标段在B17-B18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发生侧翻,导致钢箱梁上七名施工人员死亡,另造成桥下三名施工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南京市立即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检察、住建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聘请了东南大学、东大交通设计院、南京工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五名专家组成“11·26”事故技术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
事故专家组在施工现场查阅了相关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初步分析认为,此次梁体侧翻坠落事故是由于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的,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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