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层住宅紧贴8层商品房北侧墙壁而建,并且“骑”在8层楼的上方。
1988年,8层楼建起。
1998年5月,新会联络处将8层楼抵押给农业银行,获贷款501万,后因无力偿还,8层楼被法院拍卖,2003年简某拍卖购得8层楼后,将其卖给了现在的住户。
2005年,于1999年报建的19层楼获得建筑许可证。
2006年8月,19层楼施工期间,就因切断8层楼住户回家唯一通道,而掀起轩然大波。此后双方打了上百场官司。
现8层楼、19层楼和现新会招待所原来均为新会市人民政府驻广州联络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用地,经过1992年2月、1992年11月、1996年12月三次申请取得。市规划局辩称,这三个地证实质上为一个大地块,在规划设计上是一个单体楼,只是分三期建设。
海珠中路和光塔路交界处,一幢19层高的新建物业汇秀上筑“骑压”在一栋已经有20年楼龄的8层高的住宅楼上。这样“不合常理”的建筑设计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
昨日,随着8层楼住户告广州市规划局,要求撤销19层楼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一案开庭,一件件原始证据被摆上法庭,事件的来龙去脉、是是非非逐渐展现出来。
两幢建筑
4年打了上百场官司
2006年8月,19层楼施工期间,就曾因切断8层楼住户回家唯一通道,而掀起轩然大波。双方互指对方为违法建筑。
19层楼的开发商和业主说,8层楼原来是办公性质的,原楼梯间位置改为了卧室,一梯一户变成了一梯两户,与19层楼连接的北侧面原来并没有窗户,不存在影响8层楼通风采光的问题。8层楼的住户手持房产证,义正词严地称自己购房时,该物业的状况就是这样的,从来没有改动过。要说改动,也是卖房的人作的改动。
此后,双方打了上百场官司,先是8层楼告市规划局,要求取消19层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案打至二审后,原告撤诉了;紧接着,19层楼的开发商又告国土局,称8层楼改变原建筑结构,有一半为违法建筑,要求撤销8层楼住户的房产证,但中途原告又撤诉了。之后,19层楼业主又因未能获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而拿不到房产证,分别向国土局起诉,要求撤销8层楼业主的房产证,在越秀区法院立了150多个案件……
66岁老人
无偿帮8层楼打官司
“打官司花了近10万元了,我们8层楼的住户连律师也请不起了。”8层楼602房的业主黄先生表示。昨日开庭的案件,被告规划局派了两名年轻的干部出庭代理,作为开发商的广州市华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新会驻广州办事处并未到庭,而旁听席上只坐着记者一人。“打官司打多了,业主们大多也不愿过来旁听了。”黄先生说。
今年66岁的广州市民杨叔是目前这个案件的唯一代理人。自学法律的杨叔认为8层楼住户很“弱势”,于是,从2007年9月开始主动站出来,免费代理他们的案件。如今,杨叔家20多平方米的客厅摆满了案件资料,他每日奔波不停地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