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14岁的刘婷婷显得瘦小。实习记者赵恩泽摄
刘婷婷在14岁那年“人间蒸发”。她的后妈李梅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讯问时,承认因家庭矛盾,伙同男子崇金生杀死了刘婷婷,并将尸体掩埋。然而,在时隔9年之后,警方仍然没有在李梅和崇金生指认的埋尸地点发现被害人遗骸。
今年10月18日,因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两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对两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事发前后
14岁女孩失踪
刘婷婷的亲生母亲高秋红坚持认为自己的女儿是被其继母杀害的。10月22日,她向记者出示了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并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高秋红家住房山区良乡镇。1997年,她和丈夫刘某因感情不和离婚,搬出家门,女儿刘婷婷被法院判给刘某抚养,“当时,孩子只有10岁”。
高秋红说,此后,刘某带着女儿与同镇的李梅结婚,李梅也是再婚,带着一个儿子,他们一家四口住在良乡镇明源北里小区。
2001年5月5日,从外地旅游回家的高秋红,赶在周末约女儿出来见面,母女俩在新修建的房山区政府广场上拍照留念,随后又共进晚餐。
高秋红回忆说,当时,女儿马上就要中考了,“孩子想当空姐,说要报考北京航空职业学校”。席间,母女俩畅想着将来家里有个空姐的日子会是怎样。晚8点左右,高秋红将女儿送到明源北里小区,并相约次日清晨6点见面,一同去咨询考学的事。
第二天一早,高秋红准时来到约定的地点,却没有见到女儿,她多次拨打女儿的呼机,但始终没有回应。高秋红又向亲友和女儿的同学打听,但都没有音讯。最终,高秋红报警,称女儿失踪。
几天后,无奈的高秋红找到前夫刘某,询问女儿的消息,对方也称不知道。多名刘婷婷的亲友证实,刘婷婷从2001年5月之后,便一直不见踪影。
当年,高秋红甚至在报纸、电视上刊登寻人启事,但始终无果。她每次询问警方,对方给的回复也是还没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