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儿童优先”和“儿童福利”符合国际惯例,并且写进了我国的儿童发展纲要,那么在社会福利供给上请“儿童优先”。
铁路客运儿童票身高标准调整,有社会观察者指摘这一利好消息的局限性,也有专家学者表示,从发展趋势看,以年龄作为购票标准比身高更为科学。应该说,以年龄替代身高的建议,确实更符合实际,但如此建议依然没有跳出着眼技术层面的惯性思维。
首先需要厘清一个前提,儿童票标准调整,是铁路客运服务的定价范围调整,还是儿童应该享有权利的重新界定。或者说,这到底是儿童享受铁路客运优惠的问题,还是社会应该满足儿童福利需求的问题。铁路客运儿童票半价制度,不是因为儿童乘车所占空间小、体重轻、服务需求少,根本上应该是遵从国际惯例的一项民生福利。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指出: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正是在这种理念下,一些发达国家儿童的社会福利超越了成人福利,涵盖了营养、衣着、住房等多个方面,其中也包括多以年龄为标准的儿童乘车减免票制度。我国政府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也在总目标中确定了“儿童优先”原则,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有利于儿童发展。同时,该纲要明确提出“儿童福利”概念,要加大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