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是第十六个世界精神卫生日。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今天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这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的风险。”
报告指出,一方面,许多应当被收治的患者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得不到治疗,或被家人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成为散落在社会中的“不定时炸弹”,威胁公共安全,同时这些患者本身的自由乃至生命安全也时常被侵害。另一方面,大量无病或无须强制收治的人,被与之有利益冲突的人送往精神病院,承受丧失人身自由、被迫接受本不该接受的治疗带来的痛苦。
报告称,这种“该收治不收治、不该收治被收治”的情况导致了原本稀缺的医疗资源的浪费,还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和伤害,激化社会冲突,导致社会不和谐。
七成患者没有接受有效治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年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者数量已超过1600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精神病发病率已占我国全部疾病发病率总数的20%,而全世界的平均水平为10%。此外,世卫组织还预测,未来20年中国的这一比例将增长至25%。
与高发病率和庞大的患者人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经费投入过少。据了解,国外精神卫生投入占卫生总投入的比例约为20%,而我国仅有1%。
报告指出,我国没有把精神障碍的救治当做政府责任。长期以来,绝大多数精神病人由家人负责看管并居家治疗。病人家属一则缺乏必要的医护知识以及技能,二则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照顾患者,三则难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
对于有暴力倾向的重症患者,政府给予的救助远远不够。家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社会救助又严重不足,重重压力之下的家庭只能被迫放弃治疗,或者把患者囚禁起来,或者遗弃。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江苏宿迁一男子遭车祸患精神病,妻子无奈将其锁进铁笼六年;江苏兴化一精神病儿家中施暴伤人,四亲人不堪忍受将其杀害;重庆一男子照顾精神病妻子40年,为结束妻子痛苦将其杀死……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也时有发生。2009年年初,广东男子陈建安在家因看电视与哥哥发生口角,把哥哥杀害了。事发后陈建安被警方抓获,司法鉴定陈患有精神分裂症。警方没有将陈建安送入精神病院,而是将他送回家,嘱咐家人严加看管。村民知道后纷纷要求村委会把陈送到精神病院,结果村镇各出3000元把陈建安送进了精神病院。但让村民发愁的是,6000块钱只够陈建安在医院住3个月,之后怎么办?难道让他再回来?
北京回龙观医院是一所精神病学专科医院。该院院长杨甫德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使我国目前仍有70%左右的精神病患者没有接受有效治疗。该院对400例精神疾病患者基本生活状况的调查显示,46.50%的患者自费治疗,同时又有35.00%的患者收入极低或者无业,家庭生活极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