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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为征地补偿款相识7天闪婚 不到一个月闪离

时间:2010-09-16 15:43   来源:广西新闻网

  为征地补偿款仅相识7天就结婚 闪婚快离得也快

  南宁市一对男女为了征地款,在认识7天后,他们就闪婚。但这段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经受不起现实生活的考验,结婚不到一个月,女方后悔不已,决定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9月14日下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进行调解。

  今年7月12日,青秀区刘圩镇的女青年梁小玲(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的男青年林小龙(化名)后,双方开始谈恋爱。林小龙称龙岗村生产队的土地正被国家征用,如梁小玲与其结婚,就可以多分得一份征地补偿款。梁小玲经不住男友的劝说,认识7天后,他们于7月19日登记结婚。

  婚后第二天,林小龙催促梁小玲马上把户口转过来,以便办理征地款补偿手续,但因梁小玲当天没有空,户口没有转成。为此林小龙很气愤,双方因此发生矛盾。

  7月21日,林小龙在蒲庙街见到梁小玲,双方发生争执,林小龙就动手殴打了梁小玲。看到新婚丈夫如此凶狠,梁小玲再不敢与丈夫见面。7 月24日,林小龙打电话威胁梁小玲,称如果梁小玲再不出来与其见面,就要回去杀死梁小玲父母。梁小玲听后很害怕,并通过旁人了解到,林小龙平常脾气暴躁,态度粗鲁,经常有违法行为,曾因犯罪被判过有期徒刑。(记者 卢荻 通讯员 郑吓保 韦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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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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