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拱墅区祥符派出所向“发廊女”家属发信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派出所方面称,打“亲情牌”有利于扫黄;也有评论表示,这是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据了解,祥符派出所目前已经暂停发信行动,拱墅区公安分局没有就此事作进一步的解释。
初衷是治理好辖区治安
祥符派出所的信开头是这样写的:“你们的亲人现正在××美容休闲店工作,该店属于非正规的美容、美发休闲店。作为家属,你们有权利了解自己亲人的从业环境。公安机关也希望得到你们的配合,劝说你们的亲人不要误入歧途。”除了格式化的正文,“家信”上还贴有当事人的照片。
据了解,祥符地区云集了拱墅区近半的外来农民工,大量非正规的美容、美发休闲店夹杂其间,成了滋生涉黄行业的温床。由于没有抓到涉黄现行,又惟恐陷入“抓放怪圈”,民警决定给“发廊女”家属写信,发动家属来挽救这些女子。因为怕“发廊女”转移,警方发信前没有通知当事人。据悉,两个月来,祥符派出所已发出60多封这样的信,其中80%有了回音。
有罪推定引来各方热议
祥符派出所的做法经媒体报道后,立刻引来各方质疑。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为什么警方没有抓住现行还能将“发廊女”当成“卖淫女”而给其家人发信?
警方的解释是:对于非正规的美容美发店,很多群众都认定她们就是“卖淫女”,但在信中没有明确认定她们就是“卖淫女”,只是提醒家属,他们的亲人在这种场所易滋生犯罪、受到侵害。且警方在传唤涉嫌犯罪的人员时,有权通知家属。同时,对于流动人口,他们也有权向家属核实身份。另外,在这些场所的工作人员也有很多未成年人,警方有责任通知家属做好监护。
原本以为是扫黄“妙招”,要当作优秀经验进行推广,结果却招致非议,祥符派出所的做法大大损害了拱墅区乃至杭州警方的公信力。有群众认为,这是警方在执法过程中“便宜行事”的观念和对私权力的漠视导致的,只计结果,不重过程,进而忽略了至关重要的论证,使自己陷于左右为难的道德困境。可见好心并不一定能办成好事,特别是运用公权力时,如果行不得法,很容易办成坏事。 (顾春 姜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