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辩焦点:医院剥夺产妇优生权还是保护胎儿生命权?
产前做9次系统检查,医院皆告知胎儿正常,岂料婴儿出生后却“左腿缺如”———左脚脚踝以下的部位完全没有。产妇随即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4万元作为假肢安装及治疗费用。
然而,院方坚称孩子天生就存在缺陷,医院并没有剥夺其生命权和健康权。最近,南海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少见的医疗纠纷案,根据庭审需要,原告的数量从1个现场增加到3个。
产前多次B超均查不出问题
来自广东佛山市的孕妇曾秀静从去年9月至今年4月,在佛山市南海妇幼保健院共进行9次产前系统检查,院方均告知其胎儿正常。30岁才怀上孩子的她满心期待孩子的健康降临。
临盆那天早上9点,曾秀静来到医院做最后一次B超检查,检查结果令医生很紧张:好像胎儿不正常!医生们聚头讨论至中午12点,拿出一个方案:建议即将临盆的曾秀静去别的医院复查。然而,此时孕妇的宫口已经开了。7个小时后,一名男婴顺利诞生。出人意料的是,男婴的左脚脚踝以下的部位却没有!
“医院数月以来的说法是婴儿很正常,当时我看到婴儿的左腿缺失,当即就大出血,心理打击太大了。”曾秀静说,如果医院提早告知,这件事情对自己的打击不会这么大。
为何9次检查却不能发现胎儿的左腿缺失?曾秀静夫妇多次找院方协商,要求赔偿。院方表示按规范操作不存在过错;出于人道考虑可赔付5万元。曾秀静夫妇难以接受,以医院的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将南海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
胎儿“生命权”成焦点
南海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院方认为,胎儿左腿缺失是天生的,院方行为并没有侵犯胎儿的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