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人士回应称警方在事后对其采取刑事措施已表明不认定其为见义勇为
只为这一次出手,他落下些什么?
“我现在留一脸白须,是因为一肚子冤屈无处可诉。”“我觉得我的行为是真正的见义勇为”……去年5月在海珠桥上将上演“跳桥秀”5个小时的从化村民陈富超推落下桥的阿伯赖健生近日又频现公众视线,面对媒体述说“自己的冤屈”,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记者就赖伯自荐见义勇为的言论向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人士咨询,该人士表示,去年事发后公安机关对赖健生以涉嫌故意伤害的名义采取刑事措施即已表明不认定其行为是见义勇为,赖伯的推人举动是“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
赖伯留须因有冤
“为人民仗义出手我是见义勇为”
谈起推人风波,如今的赖伯说,他之所以留须,就是因为一肚子冤屈无处可诉。他坚称当时上桥“没有半点私心,完全是为了别人着想”,目的是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让陈富超尽快下来,免发意外;二是帮助警察解围,毕竟5个小时了也毫无进展;三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他耗费了大家太多时间。”
至于陈富超受伤的后果,赖伯认为罪魁祸首是那个没气的气垫,不是他的责任。“我觉得我的行为是真正的见义勇为。”赖伯说,他没有任何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并且他认为推人一事发生后海珠桥的跳桥者也少了很多,“人民的损失少了”。
“我为人民群众而仗义出手何错之有?”赖伯说,抱着这种为民请命的想法,两三个月前他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自荐“见义勇为市民”称号,目前暂未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