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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进城务工者成贩假主力 婴儿被当做护身符

时间:2010-07-28 13:46   来源:检察日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制假、贩假类犯罪(主要指制售假发票、假证件、假印章等犯罪)案件呈现数量大、处罚轻的特点,犯罪组织模式呈现加盟连锁的趋势,大量从农村进城的无业者加入贩假队伍尤其令人担忧。

  2009年,该院审查起诉该类案件24起,涉案犯罪嫌疑人52人,而2008年这类案件仅有4件7人。52名犯罪嫌疑人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6人,被判处实刑的23人中有21人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13人作了撤案或不起诉处理,其中10人为购买假证者。

  购假:缺什么买什么

  随着社会对学历的重视、各种从业资格不断规范,一些人出于生活或工作的原因产生了购假的需要,并最终触犯法律。

  24起案件,共查获伪造高校毕业证15本,还有伪造的教师资格证、船员证、电工证等。购假者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找工作。有一名犯罪嫌疑人为申请经济适用房而伪造了公证书,还有一人为申请低保而购买假章,然后伪造了无住房的证明。

  因业务和经营的需要而犯罪的也不在少数。如一汽车修理公司的业务经理孙某,为了方便客户,推出代理赔服务,即客户来修车不需要付款,只需委托该公司向保险公司理赔,然后该汽修公司将理赔的保险金冲抵修车的费用,这项业务因方便客户而很受欢迎,但是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形式是汇到客户的银行账户上,不支付现金,孙某为减少麻烦,便按照客户真实身份证号码伪造了7张居民身份证以办理银行卡,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又如,一出国代理公司的业务经理蒲某在办理出国留学过程中,因部分学生的高考成绩不符合有关国家的规定,蒲某便通过其合作伙伴伪造了11份高考成绩的涉外公证书,后被意大利驻上海总领馆发现,蒲某及两名合作伙伴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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