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福利房跟保姆假结婚
日久生情真结婚
最后感情不和离婚闹分房
男主人和女保姆用虚假的结婚证明购买了单位的一套福利房后,竟假戏真做真的登记结婚;后来,又因感情不和打起离婚官司。而当初这套用虚假结婚证明购买的房产成为案中案,双方为此对簿公堂。福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男方要求确认房产全部归其所有的诉求。男方不服上诉。
昨天(13日),此案在深圳中级法院二审。
缘起:
离婚夫妻争夺房产
原告高先生在起诉中称,福田大厦某房是他父亲单位在1989年分配给他们一家居住的房屋,后来又作为福利房卖给他父亲。在办理购房手续前,高先生的父亲去世,经过协商,单位同意高先生家庭继承购买房屋的福利,前提是购房人需满足已婚条件。
经过商议,高先生家里决定以高先生的名义申购该房。但当时高先生未婚,被告官小姐是他们家保姆。2002年,高先生和官小姐以虚假夫妻名义向高先生父亲单位办理了购房手续(两人实际于2006年9月登记结婚)。房款总计201096元,均系原告家庭出资,分两次付清,分别为5万元和151096元。
2008年,官小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高先生离婚,并分割该房产。高先生通过向国土部门查询,发现官小姐已私自将该房产性质变更,由“绿本”变成“红本”,可上市交易。
高先生认为,该房产是他继承父亲福利并由他出资购买的,由于购房条件限制借用官小姐的名义以夫妻名义申购,该房产实际上是他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