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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博客骂人判赔1.2万

时间:2010-07-06 13:05   来源:新京报

  被称为“溥仪研究第一人”的王庆祥,发现一博客称自己是“壮硕的蛆虫”等,起诉博主成郁文侵犯名誉权,诉至法院索赔30万。昨天,宣武法院一审判决成郁文赔偿王庆祥1万余元。

  王庆祥诉称,2007年,他发现成郁文在博客里发表文章,称他是“壮硕的蛆虫”、“无耻之徒”、“学术界败类”等。王庆祥称,自己被称为”溥仪研究第一人“,成郁文这样称自己,使自己的声誉受到严重侵害,社会评价降低。王庆祥要求成郁文在博客上删除文章,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

  成郁文称,他和王庆祥原为朋友。2005年,他代理溥仪家族成员起诉王庆祥后,王在自己的博客里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他不得不反击。反击言论虽然激烈,但这是言论自由,他没有捏造事实。

  宣武法院审理后认为,成郁文在博客中,在有关王庆祥文章中,使用了“蛆虫”、“流氓”、“政治界败类”等侮辱性、攻击性的语言,还称“王庆祥骗取了溥仪日记等”,侵害了王庆祥的名誉权。

  宣武法院判决成郁文在博客中删除侵权内容,在博客内向王庆祥道歉,并赔偿王庆祥1.2万元。宣判后,王庆祥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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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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