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郑某躺在病床上。
砍小偷“甘蔗老太”不予起诉
南京检察机关认为这位大妈构成故意伤害,但情节轻微;
本报记者昨访老人,她称当时忘了手上有刀,砍人并非故意,事后压力很大
今年4月17日本报A8版报道了《水果店六旬老太激情抓贼,追了条街,要回钱,再砍小偷三刀》一文,文中那位激情抓贼并砍3刀的老太就是南京迈皋桥老街一水果店里62岁的刘大妈。当时不少市民齐声为这位“彪悍老太”喊好,也有市民担忧老太砍贼会不会触犯法律。记者从南京检方获悉,检察机关在尊重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认为刘大妈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情节轻微,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而大妈承担了受伤小偷部分医药费,共1.2万余元。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迈皋桥老街,重访刘大妈。时过境迁,刘大妈向记者再三表示,当初绝不是成心要砍小偷,只是激愤之下忘了手中有锋利的甘蔗刀,其实只是想敲敲小偷的头警告他。而事后,她的精神压力非常大,目前事件得以平息,她也能安心做生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