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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市民被好友眼泪打动 借250万元不开借条

时间:2010-06-12 14:56   来源:广西新闻网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但南宁市的卢女士却相信了好友的眼泪,借了250万元给对方急用一个月而不要求打借条。至今7个多月过去了,在卢女士连连追问下,那位好友目前也只还了30万元。这事给卢女士原本安逸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

  6月11日,卢女士还在忙着为自己的房子筹钱而追债。卢女士对记者说,2009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一个原来和自己玩得非常默契的好友静跑到她家,流着眼泪诉苦说:“目前生意周转困难,如果明天再不还钱,可能就会被别人‘收拾’;现在生意正在‘瓶颈’上,最迟一个月,资金就可以周转回来。”看见好朋友这么伤心,卢女士第二天就将250万元直接转到好友静的账户上,也不要求对方打借条。

  一个月后,卢女士打电话给静提起还钱的事情。静说要宽容几天,自己的钱还没到账。卢女士当时也不急着用钱,就没在意。今年3月份,卢女士看上一套300多万元的楼中楼商品房,交了定金后,她让静快点还钱。这时候,静不是不接电话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卢女士急了,立即查询了静的房产和公司情况。卢女士想让静卖房子还钱,可是静的5套房子都已经抵押给了他人,而静的公司也不是她自己的公司。

  “现在她只还了30万元给我,根本不解释不还钱的原因。有时我逼得她急了,她就在电话中说:‘你凭什么说我欠你的钱,有借条吗?’我当时好心帮她,也没有让她写借条,谁知道她却这样(做),真是后悔当初。”卢女士说。

  对此,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小武说,静还钱给卢女士的转账凭证可证明两人的借款关系,必要时卢女士还可用电话录音来佐证。如果卢女士还是难以追回借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黄律师还提醒,借钱给他人,特别是大金额的情况,一定要让对方提供担保,还应写下书面凭证。(记者 石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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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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