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健
上周五,于丹委托律师给全国各地的新华书店发出律师函,称日本《中国聚龙新闻报》总编辑孔健的《论语力》(与于丹合著,新世界出版社)、《于丹的天空》(江西人民出版社)、《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中国工人出版社)四本书侵犯了于丹的民事权利,要求新华书店将以上图书下架。1日,孔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此举没有法律依据。
于丹称四本书未经授权
孔健称,上周五,全国各地新华书店都接到了于丹的律师函,称《论语力》、《于丹的天空》、《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四本书侵权,要求新华书店将图书下架,否则追究法律责任。现在,出版社已经接到大量的退货。
孔健说,于丹无权直接给新华书店发这样的律师函。该律师函只是民事行为,既非具有强制力的政府文件,也非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
此举给自己和出版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自己保留法律追究的责任。他还表示,“此前,我和于丹关系很好。我不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做,而且事先没有和我做任何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