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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岁老人自杀:暴力拆迁透支的社会权利与幸福

时间:2010-05-18 10:36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居住是一种幸福,熟悉是一种幸福,活着更是一种幸福。

  福建省永春县91岁老人刘线,在接到拆迁通知书10日后,于5月10日晚于家中平静地服农药自杀,赶在老房子动迁之前,终老于斯。这一幕,让人想起四川成都女子唐福珍自焚前誓言“房在人在与房屋共存亡”的惊心动魄,践行诺言的方式也许并不一样,却足以让人在无声处泪流满面。

  91岁了,距离幸福是这样的近,距离幸福又这样的远。离开之前,老人在二女儿家的每个房间门前都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回到屋中,她把夹在玻璃镜框里的老照片一张张翻出来,挑了女儿年轻时的几张黑白小照片和一张结婚照摆到柜橱上。

  历尽沧桑后仍是如此留恋幸福,但追求一生的幸福依然在最后触手不及。

  老人所在的永春县五里街镇镇党委书记在接受采访时仅说了一句“此事和拆迁无关”便挂断了记者电话,而村里知情的老人说,死前三四天,刘线一直在抹眼泪,时不时地念叨着“没地方去了”。据悉,此次拆迁的过渡期限为36个月,期间村民们只能租房住,但对于老人来说,“租房太难了,因为担心老人死在自家的房子里,所以没有人会租房子给年纪大的人”。

  这是一个人孤独面对未知改变时的灾难,这也是幸福被漠视时所有人的灾难,因为这世界所有的人,都会老去。害怕拆迁后拖累子女、无处可去,这是一个十分抑郁的理由,这是一个十分慈爱的理由,这还是一个十分心碎的理由,在老房子里住了一辈子的老人,实在害怕用余生去面对一个强大而冷漠的现实,去面对一个孤独而陌生的改变。当一生用尽,面对生活剧烈的改变时,权利也已经用尽,年轻的与年老的都一样没有信心面对未来——老年人最是脆弱,因而抵制拆迁最强烈的正是老人。

编辑:马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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