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薪酬处处长杜泉利,在为单位员工办理健身卡的过程中,收受健身俱乐部返还的折扣款21万余元。市一中院日前以贪污罪判处杜泉利有期徒刑11年。
据杜泉利说,2006年底,单位领导提出要为单位员工办理健身卡,并让作为人力资源部薪酬处处长的杜泉利负责此事。2007年7月,他到健身中心找相关人员商谈此事,他告诉对方要办理400多张健身卡,如果能打折单位将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他希望对方将折扣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给他。
2007年7月13日,健身中心负责人带着协议来到杜泉利的单位,并与杜泉利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中约定办卡总金额为118.32万元。杜泉利很快将支票交给健身中心,在拿到健身卡20多天后,健身中心负责人将21万余元的折扣款交给杜泉利。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杜泉利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已退赔全部贪污款,弥补了单位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他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记者孙思娅通讯员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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