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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同居”者讲述:“下一任”登门难免激起矛盾

时间:2010-04-26 15:42   来源:扬子晚报

  离婚后,房子怎么办,要是贷款买的房子,谁要房子谁还贷?要是一起掏钱买的房子,房子是卖还是留,卖之前谁住在房子里?分手后,没有房子的一方买不起新房怎么办?由于经济问题和房产问题,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离婚后,还拖着长长的尾巴,这个尾巴就是房子,也许,是不甘心搬出去,也许,是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搬出去,也许,是还没有解决完财产纠纷,这些,都迫使两个人不得不继续住在一套房子里。那么分手后的夫妻再同居,该如何应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局面呢?

  NO.1“面对面”同居还应尽量避免

  离婚了,夫妻的缘分就尽了,就算曾经同床共枕,今天也很难笑脸相对,何况要迫于现实仍然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样的“同居”,怎么处都会有尴尬。最好的办法就是同居不同处,尽量避免面对面的接触。想要住得爽快,就自觉错开公用空间的使用时间,避免相见的机会,即便偶尔面对面,也装作低头不见,抬头不识。

  经历了两年多的争吵、和好、努力相爱,复又开始争吵、又和好,再争吵,最终伍萍和张天明无奈地放弃了婚姻,两个人也算好聚好散,没有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一纸离婚协议书,反复改了三遍,最后去了婚姻登记处,出来的时候,就都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单身青年。两个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是房产各半,于是,走出婚姻登记处之后,两个人就到房屋中介去做了登记,出售他们当初共同出资购买的那套房子。

  伍萍都打算好了,房子卖了,钱拿到手,就出去走走,旅游上半年再回来上班,然后考虑以后的生活。张天明也盘算好了,房子卖了之后,就用钱在郊区买块地,自己盖房子,这样就不用再租写字楼,而是把自己的小公司搬到郊区房子里就可以了。可房价却不停地涨,两个人一直很难就卖还是不卖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无处可住的两个人只好还是将就着住在一起。

  开始几天,两个人还和和气气地“同居”,见面陌生人一样点头打招呼,可一周后,就开始就卖还是不卖房吵开了,然后彼此间的矛盾凸现出来,谁也不愿意再和对方见面。于是,伍萍气呼呼地要求张天明去公司住,张天明则要求伍萍搬到她姑姑家去住,两个人谁也不让谁,最后就你一周我一周地出去住,算是相互妥协。可眼看两个月过去了,房价倒是真的涨上去了,买房的人却少了,他们又不得不就“同居”生活做长久打算,张天明把家里的储藏间,也就是买房时免费赠送给顶层用户的小阁楼打扫了出来,虽然阁楼夏暖冬凉,可也比当“厅长”强,至少不用天天看伍萍那张苦瓜脸。

  为了能够和平共处,两人还制定了一个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把使用客厅、厨房和浴室的时间都做了规定,谁也不能打扰到对方。真应了那句话:打散的夫妻不如邻。

  NO.2“下一任”登门难免激起矛盾

  现代人,离婚是前奏,再婚才是主旋律。既已离婚,再找新人也理所当然。但与你同居的可不是别人,就是你的前任。如果新人来访,屋里坐着你的“前任”,这恋爱还怎么谈?更加头疼的是,无论你再怎么大方,也没法眼睁睁地看着你曾经的爱人,在你面前跟下一任“卿卿我我”。

  田可可和马坤离婚了,两个人现在住的两居室是结婚后按揭买的,离婚前两个人就商量好了,房子归田可可,然后田可可给马坤一笔钱,钱的数目也都商量好了,可田可可一时哪里能够凑到那么多钱,于是,马坤就还住在两个人共同买的两居室里,等田可可凑够了钱自己再搬走。

  田可可和马坤离婚,就是因为怀疑马坤有外遇,如今离婚了,看马坤就更不顺眼了,于是,田可可给马坤下了一道死命令:“不许带女孩到家里来”,马坤听了来气,“不许我带,那你也不许带。”

  可没想到,田可可刚离婚,大学里一直追她的张雷就找到了她,张雷一直没谈恋爱,就因为心里一直不能舍弃田可可。两个人交往了三个月,田可可决定接受一直在为她守候的张雷,于是率先打破和前夫马坤的“同居”规则,带张雷回了家。那个周五的晚上,田可可在自己的房间里摆了一桌烛光晚餐。张雷在田可可的房间里一直待到晚上11点半才走,出门的时候看见刚加班回来,陷在客厅沙发里的马坤,张雷一脸疑惑。田可可陪张雷出门后,费尽口舌才说清楚了自己的“同居”事件,张雷一脸不满地走了。田可可回去后,马坤还在客厅里等她,不许带“下一任”回家的死命令可是田可可自己规定的,马坤自然有理由质问田可可。

  接下来的日子,田可可和马坤的矛盾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离婚以前,做饭是田可可的事,买菜是马坤的事,离婚后“同居”的几个月里,两个人还习惯性地维持了这种生活秩序。可自从张雷登门后,马坤就不再买菜了,而田可可也渐渐不再做马坤的那份饭。张雷因为田可可一直和马坤“同居”,跟田可可吵了好几次架,甚至跟田可可提出了分手。而马坤一看到张雷就一肚子怒火,每次张雷去,从不做饭的马坤就特意钻进厨房炒辣椒炒洋葱,弄得满屋子烟熏火燎。田可可和前夫马坤的“同居”生活,因此而一塌糊涂,纠纷不断。

  NO.3“前一任”乐于帮忙共谋新婚

  没有了爱,也许还有友情,有亲情,离婚的夫妻如果没有太多的怨恨,也可以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做一对好朋友,一起搭伙生活,继续相互照顾。更重要的是,做了朋友的前任,有着一双最了解你最明白你的眼睛,能够为你的下次婚姻出谋划策。

  性格不合,使得吴伟和许敏最终不得不分手,他们的确太不一样了,吴伟一件事情说三天,可能还没有想到去做,而许敏总是说出来就要去做,等三分钟都会着急上火。结婚七年,经济大权一直握在许敏手里,所以离婚了,吴伟手里一分钱也没有,虽然许敏给了他一张存折,还答应永远不跟他要孩子的抚养费,可吴伟就是不愿意搬走,他习惯了和许敏和儿子住在一起,不愿意一下子陷入一个人的冷清。许敏倒也不介意,她答应吴伟,在没有找到新的归宿之前,允许吴伟和儿子住在一个房间里。没想到,吴伟这一住,就住了两年,还成了许敏新婚的“指南针”。

  这两年里,许敏前后谈过三个男朋友,每个男朋友到家里来的时候,吴伟都会自觉避让,而每次许敏约会后,吴伟都会认真仔细地询问,然后给许敏一些意见。第一个男友和许敏一样是火爆脾气,吴伟就强烈反对,“千万别找和你一样脾气的人,你们两个都是沾火就着,以后还不天天吵架?” 第二个男友是许敏的下属,谈了没半年就要求许敏给自己调动工作,吴伟又发言了,“你要好好想想,这个男人图你什么,一个男人,如果要依靠女人向上爬,那么他肯定不是个好男人”。开始的时候,许敏还以为吴伟是故意捣乱,可后来发觉,吴伟还真的是为自己好,他比自己更了解男人,也比自己更了解自己。最后,吴伟认真地对许敏说,“你要好好找,既不能再找我这样的不适合你的,也不能找一个和你一样脾气的,你要找一个温柔有耐心的男人,还要懂得你的心思”。吴伟的建议让许敏非常感动。在第三次恋爱的过程中,许敏特意请吴伟一起和自己的新男友吃饭,替自己把关,回家后,吴伟苦笑着对许敏说,“看来,这一次我是真的要搬家了,这个男人,真的是个好男人”。许敏含着眼泪回答:“谢谢你,难为你了,为我当了两年的情感顾问,你也该再找个归宿了。”

  离婚“同居”须知

  1)不断修订同居规则。只有不断尝试,不断调整,才能够达到离婚后微妙的同居和谐。

  2)同居气氛是关键。分手夫妻应设法让家里的气氛融洽,这样才能让自己、对方和子女都愉快地生活,既然“同居”已经不可避免,那么就适应它,并找到最佳的相处方案。

  3)房屋交换更合适。可以通过和朋友、家人、亲戚交换房屋居住,也可找两套彼此都能接受的小房子租住,因为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往往很难迅速卖掉房子,但是房屋交换却是不受市场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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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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