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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子13岁撑起家 给妈妈发“工资”40年(图)

时间:2010-04-21 13:13   来源:重庆晚报

  

 

蓝德辉像照顾小孩一样照顾母亲。(重庆晚报)

  来自大渡口区“我虽是个农村老太婆,但我每月按时领‘工资’。”昨日,说起女儿,85岁的张慧聪婆婆一脸幸福——40年来,女儿坚持每月拿一半薪水,按时给她发“工资”。

  张慧聪的女儿蓝德辉63岁,家住大渡口区松青路808号阳光花园6栋1单元。蓝德辉生于四川省内江市农村,13岁时,父亲去世。蓝德辉说,父亲去世后,母亲每天带病下地,自己饿着肚子,也要想方设法让儿女吃饱。

  “姐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弟弟蓝德华说,父亲去世后,13岁的姐姐辍学在家,照顾病重的母亲,还要务农挣工分,小小年纪就承担起了一家人的生活重担。

  蓝德辉19岁时,被招到内江市一家企业当工人,每月工资5元。她给自己规定,必须拿一半给家里,一是补贴家用,二是支持弟弟上学。“姐姐给母亲发了40年‘工资’。”蓝德华说,姐姐的工资从最初每月5元到此后每月17元、18.5元、22元……到退休时的460元,再到现在每月退休金1400元,她坚持每月领了工资,就将一半交给母亲。 

 

  “母亲给了我生命,把我养大,我给她发点工资算什么。”蓝德辉说,母亲养育她和弟弟不容易,哪怕苦点累点,也要让母亲开心、幸福。她说,自参加工作后,她从没存过钱。结婚时,因没钱买新衣服,她穿着劳保服举行了婚礼。

  “这么多年给母亲发工资,离不开我丈夫的支持。”蓝德辉的丈夫杨正开1岁多时父亲去世,14岁时母亲去世,杨正开对岳母就像对自己的母亲一样,并支持妻子的做法。

  蓝德辉与杨正开结婚后,一直生活在重庆,母亲随她进城住了一段时间,因不习惯,闹着要回家,无奈,她只好让母亲随在农村的弟弟生活。为给母亲发工资,蓝德辉先是每月按时给母亲汇款,后来,专门给母亲办了一个存折。每逢节假日,无论再忙,她都要回家看望母亲。蓝德辉退休后,把母亲接来重庆,每天给母亲洗衣、梳头,带母亲到公园散步等。“女儿这么疼我,我这辈子很幸福。”张婆婆说。

  “自从她把妈接进城后,就和我们这些姐妹疏远了。”家住同一小区的刘兴碧说,蓝德辉母亲没来时,她们天天形影不离。蓝德辉把母亲接来后,因照顾母亲,很少与姐妹们在一起。说起蓝德辉坚持给母亲发“工资”40年,刘兴碧竖起大拇指说:“有比金钱更宝贵的孝心。”(记者 向军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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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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