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狂热的中奖梦,彩民李某在不到7个月的时间里平均每月买近万元的彩票。结果不但没有中大奖,反而拖欠彩票销售点4.8万元。昨天(10日),记者从(北京)房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李某还钱。
原告张先生在房山区经营一家体育彩票销售点。从2008年3月初起,李某开始从他的彩票销售点大量购买彩票,平均每月的购买量都在万元左右,为了“拉拢”这个大客户,张先生答应李某记账的要求。到了2008年10月1日,张先生一结账吓了一跳,李某已经拖欠彩票款共计65148元。
张先生找到李某要求偿还欠款,李某推托说手头没钱,但为他写下一张字据,约定一周后还清全款。但约定的还款时间已到,李某仍有4.8万元的彩票款未结清,而且一直以无力偿还为由拖延还钱。张先生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立即付清彩票款。法院审理证实,事件过程的确如张先生所述,李某在疯狂买彩票的同时拖欠了巨额彩票款,为此判决李某偿还彩票销售点欠款4.8万元。(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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