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北漂韩纪松掐死女友后,将尸体运回千里之外的山东老家。韩纪松的家人得知此事后报警。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纪松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39万余元。
2008年10月,韩纪松通过妹妹介绍到宣武区马连道的一家歌厅当服务生。在工作期间,韩纪松认识了同事高某,并在半个月后与高某恋爱、同居。韩纪松说,他和高某经常因为一些琐事而吵架,但他认为自己作为男人应该让着女孩,所以一直以来都忍让高某。但接触久了,韩纪松觉得高某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总是骂人,而且骂得特别难听。韩纪松因此向高某提出分手,但遭到高某拒绝。
2009年3月17日下午1点多,因韩纪松没有准时叫高某起床,两人又发生了争吵。韩纪松说,高某起床后,让他跪在茶几边,上边骂边打,甚至还骂了他的家人。韩纪松急了,冲上去双手掐着高某的脖子,10分钟后高某没了反应。起初,韩纪松觉得高某没有死,就从裤子上抽出腰带,又用腰带在高某的脖子上勒了五六分钟。
事后,韩纪松拿着高某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乘坐当晚11点的火车回了山东老家。到家后,韩纪松担心高某的尸体放在北京不安全,早晚会被发现,又于3月20日下午1点,乘黑车返回北京。韩纪松将高某的尸体装进旅行箱,之后又乘同一辆车回了山东。
韩纪松回到山东老家已是凌晨4点多钟。进家门后,他把箱子放到了自己屋里。第二天下午,韩纪松因怕尸体被发现,又找了个推车把旅行箱推到了爷爷家。
韩纪松一系列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家人的怀疑。在反复询问后,韩纪松告诉家人箱子里装的是死人,说完后便出了家门。家里人听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于当晚将外出回家的韩纪松抓捕归案。
法院认为,韩纪松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应判处死刑,但由于他是被亲属举报而归案的,所以从轻判决他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