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男子张榜寻找“无耻女” 特殊寻人启事引争议

时间:2010-02-10 09:14   来源:兰州晚报

  2月8日,有兰州市民反映称,在兰州南滨河路一小区,因为前女友拿了笔记本电脑不归还,一男子张榜公开寻找“无耻女”,并且还将女子照片放大公布于众。

  当日下午,记者赶到该小区,果然看到一张大启事,标题为“寻找无耻女”。一张大照片占去了启事的三分之二版面,上有男女双方的手机号码。

  记者按照启事上的手机号码,与李先生取得了联系。据该男子讲,他与常女士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在交往期间,他多次给予常女士经济上的支持。去年10月份,自己以信用卡支付的方式为常女士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不久两人便分手了。当年12月份,当他要求归还电脑时,常女士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怎么也找不见。无奈之下,他便在常女士居住过的小区内张贴了寻人启事。

  该启事在小区内公布后,立即引起了居民极大反响,居民们议论纷纷。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从金分析认为,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和精彩,也为我们的交往、沟通提供了新的渠道,但随之也带来许多问题。尤其是在男女的认识和交往方面,不乏一些不道德之人,甚至是骗子出现。因此通过网络认识的男女朋友尤其要警惕,在没有了解彼此真实情况的前提下,最好不要赠送贵重礼物,以防上当受骗。在小区张贴女方照片,“寻找无耻女”的行为显然是过激和违法的,是对女方名誉权的侵害;而女方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无论在现实社会中,还是在虚拟网络的交往,要诚实守信,遵循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当然也应该学会自我保护。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经济新闻 教育新闻

编辑:张晓静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