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1月28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郁菊红)日前浙江海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诉机关花一个多小时宣读一起14人涉黑团伙案起诉书,这是嘉兴市今年开庭的首起涉黑大案。涉案徐某开奔车是“穷人家”。
七大罪状 起诉14人涉黑团伙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前后,被告人徐某先后网罗、组织了一批无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有前科劣迹人员共计19人,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徐某为领导者和组织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除了另案处理人员以外,公诉机关此次起诉了徐某等14人。
据了解,该组织以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地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诈骗、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强行催讨债款、非法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等七大违法犯罪活动。
对违法犯罪中获取的经济利益,徐某以发放工资、统一安排食宿、提供交通工具等形式统一进行分配。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多余的收入,除用于徐某的个人开支外,还用于平时组织成员间的吃喝玩乐、为发案成员藏匿提供资金、发放过年红包等。通过这种经济上的分配,徐某进一步加强了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和笼络。
被告说自己是“穷人家” 开的车却是奔驰
该组织内部虽无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但也明确告诫组织成员不得在其开设的赌场中参与赌博,不得擅自行动,有事必须向被告人徐某汇报。问起为何不让自己的组织成员参与赌博时,徐某说:“我们是‘穷人家’,自己没有资金,不好参与赌博,来赌场赌博的都是当地的老板。”然而,据知情人介绍,自称是“穷人家”的徐某开的却是奔驰汽车。
不仅如此,徐某组织还统一购买了刀、棍等工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在海盐县西塘桥镇、武原镇盐东村一带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造成轻伤2人、轻微伤2人,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花一个多小时宣读起诉书
由于此案影响大,庭审现场,被告人的亲戚朋友以及普通市民纷纷到场旁听,刑事审判庭中坐了近200人。作为海盐少有的涉黑大案,案件被告人较多,情节也较复杂,单是起诉书公诉机关就宣读了一个多小时。
1月22日,法院公开宣判了此案,其中徐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2万元。刑期自2009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其他被告人也因各自罪状被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