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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人花数万元买“内部指标”受骗

时间:2010-01-15 09:12   来源:法制日报

  河南百余名学生在花费数万元买了去高速公路收费站做正式职工的河南省某厅“内部指标”后,却莫名其妙地做了勤杂工,其中半途辍学的大学生不在少数。

  近日,这起招工诈骗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高速收费员成了勤杂工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餐厅洗菜、切菜、刷碗、拖地,每天干12个小时,还被强迫喂猪、种菜、拉粪,前3个月每月仅支付100元的工资……

  2008年年底,郑州市民张明(化名)发现,自己孩子所从事的“工作”与招聘方的承诺有着天壤之别。

  张明说,当初通达高速科技发展公司招工时,承诺对所招的学员由通达高速统一培训,统一安排到省高速公路公司一线成为工作人员,培训3个月、实习3个月,实习合格后,办理“三险一金”。而且这些学员都是“内部指标”,都是正式工。

  为了搞到这个“内部指标”,让儿子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当正式员工,张明花了一万多元钱。

  儿子的实际工作让张明疑窦丛生。无奈之下,张明联系和他儿子一起参加培训的同学,结果发现还有一两百人遇到了和他儿子同样的情况。

  如此情形让张明百思不得其解。他记得通达高速招工的时候,是拿着“河南省某局招工表”,而且像政审一样严肃,要当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表,还要进行体检等。

  感觉上当受骗后,张明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公安机关将通达高速负责人李国旗以及该公司成员牛买生、叶培然、王雪峰、朱长军、黄剑尉等人抓获。

  背靠大树披上“合法”外衣

  经警方审讯,李国旗供述了他的招工路径:

  2006年9月,李国旗和别人合资注册了通达高速,他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的营业范围是:电子计算机研制与开发;高速公路道路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公司开业没多久,郭长贵加盟进来。李国旗给了郭长贵一份招生简章,也就是张明所得到的系列承诺。拿着这份招生简章,郭长贵给李国旗招来了70多人。

  这些学员培训结束后,由李国旗出题对学员进行考试,“目的是让学员相信我能给他们安排到高速公路执勤”。李国旗说。

  2007年5月,通达高速申请加入了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成为会员单位,李国旗则成为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常务理事。协会秘书长给会员单位下文成立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培训中心设在通达高速,李国旗顺理成章地成为培训中心主任,将培训中心的牌子也挂在了通达高速办公楼门口。

  此后,王雪峰、黄剑尉、朱长军等人先后加入到通达高速。

  从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王雪峰、朱长军等人先后给李国旗招来70多名学员,收费则从9000元到1.5万元不等。这批学员被通达高速安排到河南省内的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实习。不到一年的时间,这批学员嫌工资低又不是正式员工,纷纷离开。

  据李国旗供述,王雪峰、朱长军等人都是为了钱财,明知道通达高速安排的不是正式工,还进行虚假宣传,声称有“内部指标”。尤其是朱长军,身为某劳务输出办的工作人员,非常清楚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正式招工根本不会通过通达高速,也不会通过劳务输出途径办理。“朱长军等人通过通达高速招了多少人,挣了多少钱,我也弄不清楚。”李国旗说。

  为了规避法律,避免学员告状、打官司,李国旗还专门请律师起草了面试书、保证书、服务志愿书、培训协议书、实习协议书、劳动合同书、辞职书等相关合同和文件,强制学员签订保证书,保证学员是自愿给通达公司交1.2万元钱、自愿与通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学员反映工作问题,李国旗等人就把学员签的保证书拿出来当挡箭牌。学员如果不签,就会被公司开除。

  截止发稿时,公安机关查证被骗学员30余人次,被骗金额达80余万元。而据李国旗等人供述,他们共诈骗学员上百人,诈骗金额达上百万元。直至目前,部分涉案人员仍在追捕之中,受骗人数、涉案金额有待进一步认定。

  三道“防火墙”伪装

  案发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据证明:该公司从未委托任何单位进行招聘,自2008年1月以来也没有进行过任何招聘活动。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也出具证据证明:不存在所谓交通厅“内部指标”的说法。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国旗、朱长军、王雪峰、牛买生、叶培然、黄剑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李国旗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朱长军、牛买生、黄剑尉诈骗数额巨大,王雪峰、叶培然诈骗数额较大,6人行为均已涉嫌构成诈骗罪。

  据了解,在此案中,有不少大学生身陷其中,而且都是冲着“内部指标”去的。为什么大家对“内部指标”深信不疑?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案件管理处副处长张予洛说,关键是因为行骗者设了三道“防火墙”:

  第一道,背靠大树取得合法身份。行骗者利用政府背景,取得营业执照和职业培训资质。其后的“考试”、“政审”又十分严格,让人觉得十分正规。

  第二道,精心设局“金蝉脱壳”。行骗者收钱后承诺,3个月内不上岗退还全部费用,而实际上这项承诺在上岗后就作废。其潜台词就是,3个月内上岗后再出意外与行骗者无关。

  第三道,收钱后与学员签订员工岗前培训协议书,让学员有苦说不出。岗前培训协议书设定了许多轻易开除学员而不需退款的条款,如对培训后安排的工作,不准挑肥拣瘦,不准有思想包袱闹意见,否则概不退还费用等。行骗者就这样轻轻松松地把学员的钱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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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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