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6名犯罪分子组成的一个盗抢集团,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作案16次,盗窃抢劫财物价值超过140万元,他们的一个特点是提着关公大刀入室抢劫。
昨日,这一犯罪团伙6名成员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他们当庭都表示认罪,只是对一些细节和盗抢财物的价值存在异议。
这6名被告从去年12月开始,实施盗窃和抢劫犯罪,作案非常频繁,有时候甚至是3天作案两起,在3个月时间内盗抢16次。他们盗抢作案的主要地点是龙岗的几个街道,有时候还流窜到惠州、河源等地作案。据统计,他们盗抢的钱财超过140万元之巨。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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